關于“2017年度(2017年08月01日至2018年07月31日)遴選鋼塑復合管供應商 (增補)”的補疑文件1
致各投標人:1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標的,委托代理人應是投標人本單位的人員。
2、委托代理人應是符合《勞動法》、《勞動合同法》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(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)《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勞社部發(fā)﹝2005﹞12號)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及文件規(guī)定的專職人員,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持有在投標所在單位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、最近6個月及以上的工資支付憑證和養(yǎng)老保險證明<企業(yè)設立或人員入職不足6個月的,從設立或入職時起按實計算,下同,須提供從本項目投標截止當月或前1個月起算,往前推6個月及以上的連續(xù)、不間斷的參保證明材料,須由證明材料出具單位蓋章>)。
3、證明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,招標文件不予獲取。
特此通知
宜賓市清源水務集團有限公司
2018年4月11日
2018年4月11日